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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難過了!兒借玩手機課金26萬...父見帳單臉綠了 - UDN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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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連假到來,許多家庭因疫情取消出遊計畫,孩子待在家中最常做的就是玩手機,不過新北市消保官提醒,連假後經常湧現未成年子女用不正當方式付費購買網路連線遊戲點數的案例,家長收到帳單後想要退費,卻十分困難,新北就曾有一名父親將手機借給孩子玩手遊,不料卻花了26萬元抽卡,退費不成欲哭無淚。

法制局長吳宗憲指出,依經濟部公告的「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規定,若有限制行為能力人未經同意,或無行為能力人未由法定代理人代為付費購買點數,而法定代理人主張退費時,得依官網公告流程,備妥證明文件並提出申請,經企業經營者確認後,退還消費者「未使用之遊戲費用」。

但如果已將課金點數使用完畢,就算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契約因為法定代理人不同意而不成立,遊戲廠商也有權依民法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返還相當於使用點數金額。

新北市消保官表示,若沒有更新手機密碼或關閉小額付費的功能,缺少金錢概念甚至誤把美金當成台幣定價的小孩可能會大量課金,還有小孩會趁家長睡著時按壓指紋解鎖,或假裝拍照而完成人臉解鎖,家長收到帳單後要舉證「非本人使用」十分困難,業者反而會強調成年人有妥善保管自己手機及密碼不被他人盜用的義務。

新北市消保官舉例,新北市就有一名父親將手機借給小孩玩,不料孩子竟花了26萬元抽卡,父親得知後想要退費,卻因該遊戲公司位於芬蘭,國內無代理商,難以跨境主張權利,只能含淚苦吞帳單,另也還有許多類似案例,金額大多都在數萬元到十萬之間。

甚至有家長聲稱高中女兒請男友假扮家長打電話要求電信業者於核對個資後開啟女兒手機的小額付費機制,課金3萬元並使用完畢,請求電信業者為其核實不周而全額退費,但業者也會主張依據民法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用詐術使人信其為有行為能力人或已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的話,這個法律行為是強制有效的。

消保官強調,未成年子女偷拿家長手機大量課金層出不窮且防不勝防,除了奉勸家長加強對手機、密碼、小額付費機制及金額的管控外,更應教育未成年子女正確的消費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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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09, 2021 at 10:45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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